僑外生工讀相關事項(工作證申請)
請特別注意!
依法規定僑外生於校內外工作,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後,才能去工作,若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證,即受僱為他人工作者,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之罰鍰。
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請確實遵守。
工作證申請流程:
1.先至郵局劃撥繳納申請費$100(每人),收據請保管好。
郵政劃撥:19058848
戶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
2.準備證件檔案(掃描)
a. 學生證正反面(已蓋當學期註冊章)
b. 護照基本資料頁(有照片的頁面,並注意護照是否於效期內)
c. 居留證正反面
3. 請進入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4. 點選僑外生工作申請
5. 登入系統(如第一次使用需先申請帳號)
6. 點選學生案件管理/新增申請案件
7. 輸入申請相關資料
8. 上傳應備文件檔案
9. 確認無誤後按下送學校審核鍵
注意事項:
- 送審後如資料正確,約一周可收到工作證。
- 工作證寄發收件地址請確實填寫金門分部地址。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 (link is external)
學生操作手冊下載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DownloadOperationManual.htm (link is external)
如有疑問,請洽綜合行政組簡老師,分機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