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無人機基礎人才培育班第01期
課程時數:35小時
上課日期/時間:
9月03(五)- 18:30~21:30
9月04(六)- 08:00~12:00 + 13:00~17:00
9月12(日)- 08:00~12:00 + 13:00~17:00
9月18(六)- 08:00~12:00 + 13:00~17:00
9月25(六)- 08:00~12:00 + 13:00~17:00
※如因疫情未趨緩,將通知延後開課。
實際參訓費用:新台幣6,160元 ,報名時應繳費用:新台幣6,160元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補助:新台幣4,928元(訓後撥款)
參訓學員自行負擔:新台幣1,232元
(一般勞工補助訓練費80%、特定對象全額補助訓練費100% )
報名日期: 即日起~ 110年09月03日18:00止
報名方式:詳見下述~~~~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辦訓單位:銘傳大學
訓練地點:銘傳大學金門校區(金門縣金沙鎮西園里德明路105號)
洽詢電話:(082)355-233 分機7509 銘傳大學金門分部 陳先生
本課程教學目標在使學生能夠操作多旋翼無人機達專業級程度,透過課程訓練考取專業級證照
【適合對象及資格】
1、對無人機操作或空拍攝影有興趣,且作為培訓第二專長或轉換行業為目的之民眾。
2、從事無人機操作或空拍攝影民間行業,具備基本無人機知識,欲報考民航局遙控無人機測驗者。
3、任職政府機關且業務內容需進行無人機操作或空拍攝影,欲報考民航局遙控無人機測驗者。
【課程大綱】
課程日期/時間 |
課程大綱 |
時數 |
2021/09/03(星期五) |
民用航空法及基礎飛行原理 |
3 |
2021/09/04(星期六) |
氣象觀察、緊急處置與飛行決策 |
8 |
2021/09/12(星期日) |
遙控飛機基本操作演練(開機,儀表確認,原地起降&四面懸停)原地起降&四面懸停操作&練習 |
8 |
2021/09/18(星期六) |
高度保持五邊飛行操作及練習, |
8 |
2021/09/25(星期六) |
專業基本級術科考試現場說明&演練,專業基本級術科考試實地操作演練 |
8 |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說明】
●計畫目的: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態度,結合優質訓練單位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的訓練課程,
並給予訓練費之補助,以激發勞工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達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
●計畫說明:結合優質訓練單位辦理多元化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參訓勞工80%或100%訓練費用
每人3年內最高補助7萬元,以激發勞工自主學習,加強專業知識或技能,提高職場競爭力。
●適用對象: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 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報名方式: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均採"線上報名"機制,
遴選方式以線上報名時間順序依序審核學員參訓資格,以維公開公平原則。
Step 1. 請先至 台灣就業通 網站加入會員
Step 2. 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再至 在職訓練網
Step 3. 請點選"產業人才投資方案",關鍵字輸入"無人機"
Step 4. 點選"無人機基礎人才培育班第01期(銘傳大學)"進入報名
●經費補助:參訓學員需先繳交訓練費用,於結訓合格後,再由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訓練補助。
(一)一般身分參訓學員補助80%訓練費用: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依據各訓練單位所訂定訓練課程收費標準,參訓學員須先繳付100%訓練費。
(二)全額補助對象之參訓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
1.學員屬特定對象勞工(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
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2.45歲以上者。
3.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規定
第30點、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
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但已逾訓練
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第31點、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
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6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
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
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
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
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電話:(082)355-233 分機7509 陳先生